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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公告


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徵才公告

  • 發佈日期:2020-04-05
  • 照片說明文字一、職 稱: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」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徵才公告。

    二、名 額:2名。

    三、工作地點:臺中市政府暨本局指定地點服務。

    四、服務期間:本職務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款所聘用之臨時人員,本年度之聘期為報到日至109年12月31日。

    五、資格條件:須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三十六小時,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,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    (一)、 學歷需大學畢業以上
    (二)、 領有社會工作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物理治療師、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,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、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。(本項資格需另附1年以上相關工作證明)
    (三)、 大學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,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、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。(本項資格需另附1年以上相關工作證明)
    (四)、 大學校院社會工作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特殊教育、勞工關係、人力資源、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,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,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、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。(本項資格需另附2年以上相關工作證明)
    (五)、 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、系、所或學位學程畢業,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,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、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
   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於進用前,未完成前項所定之專業訓練,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,得先行提供服務,並應於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訓練,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,始得繼續提供服務
    註:錄用人員需於報到時通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」(http://vrs2.wda.gov.tw)認定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資格。

    六、工作內容:
    (一)、 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、諮詢、評估及開案、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、派案或轉介、追蹤及結案等服務。
    (二)、 個案資料之傳輸、匯入、轉出及建檔。
    (三)、 協調及整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資源網絡。
    (四)、 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工作。
    (五)、 其他交辦事項。

    七、待 遇:大學畢業34,945元/月;碩士畢業39,320元/月。另領有社會工作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物理治療師、心理師證書之一者,
    每月加給3,000元。

    八、應檢具資料證件:
    欲參加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表、自傳(以A4紙張繕寫)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大專(學)以上成績單、工作證明(如在職證明、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,須詳細說明工作內容項目)影本及其他(專業能力證明,如學分證明、各項證照等),於109年4月14日(星期二)前(以郵戳為憑),掛號郵寄至: 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4樓,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(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);郵寄書面報名資料證件符合資格者將通知甄試,若證件不足或不合格者,一律視同資格不符,恕不退件及不另行通知。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外,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。

    九、聯 絡 人:張小姐 電話:(04)22289111#35437。

    十、甄試日期及地點:另行通知。

    十一、本公告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,本局得隨時補充及變更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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